發稿日期: 25/11/2009
警方曾推出「跟車太貼,易生意外」的宣傳口號,但公路上跟車太貼極為普遍。根據警方數字,近年涉及跟車太貼引起車禍的司機人數持續上升,2006年有2096宗,07年2192宗,08年升至2214宗。
香港駕駛學院車隊培訓及發展經理謝錦華表示,單憑肉眼難以斷定駕駛者是否跟車太貼,最少要有相為證,兼要視乎環境、計算車速及量度距離,極為複雜,舉證上確實存在困難,執法人員難以檢控。
謝錦華說,跟車太貼除了在緊急時可能收掣不及撞向前車,亦可能因被前車阻擋視線而無法看通前路。他提醒駕駛者必須依從兩秒車距指引,例如以燈柱或垃圾桶等路邊物件作界定,當前車車尾駛過該物件,駕駛者立即讀出「一千零一,一千零二」後,車頭始駛至該物件便算正確,若路面濕滑或光線不足,安全車距則最少要增加1倍。他續說,若前方發生交通意外或有人衝出,駕駛者必須保持鎮定,並以在自己的行車線煞車為大原則,其次才是切線閃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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